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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桶-我市将启用 垃圾分类 新标志



  我市将启用垃圾分类新标志

    时间:2004-5-12

    (编辑: 厦门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 )



    我市将启用垃圾分类新标志

    2004-5-12 8:31:44 



    记者从市环卫管理处获悉,为了和国家统一标志一致,我市将更换已实行了4年的垃圾分类标志。

我市是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,试点工作从2000年6月份开始,当时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标志,我市自行制定了标志,即把生活垃圾分成三类:可回收垃圾,黄色垃圾桶;不可回收垃圾,绿色垃圾桶;有毒有害垃圾,红色垃圾桶

今年初,国家出台了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,市环卫管理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,将我市的垃圾分类标志进行了重新调整。生活垃圾仍分成三类,分别是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。

可回收物和我市以前的可回收垃圾基本一致,包括纸类、塑料、玻璃、织物和瓶罐等,用蓝色垃圾容器收集;有害垃圾和我市以前的有毒有害垃圾基本一致,包括电池、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含有有害物质,需要特殊处理,仍用红色垃圾容器收集。

其他垃圾和我市以前采用的不可回收垃圾基本一致,前两种垃圾之外的垃圾都属于这一类,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。

据介绍,新设置的分类果皮箱和垃圾分类容器将采用新的分类标志标识,原有的果皮箱逐步完成分类标识的更新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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